轉貼自:http://doie.coa.gov.tw/news/news-detail.asp?mode=h&id=315
「秀姑巒溪水利生態」攝影比賽辦法
一、宗 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建構均衡發展三生(生產、生活、 生態)、三力(創力、活力、魅力)之永續農業的重要性,期盼透過攝影之眼,捕捉花蓮秀姑巒溪水利的美,體驗秀姑巒溪河畔農民自然與人文的對話。
二、補助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花蓮農田水利會
四、參加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五、攝影主題:秀姑巒溪水利生態之人文、地理、景觀及活動紀錄等(必須在
秀姑巒溪相關區域範圍)。
建議主題例如: 1. 秀姑巒溪集水區甜淨水質、潺流溪水。
2. 水利灌溉工程、水與綠的建設。
3. 水田生態、農村環境、農民耕作情境。
4. 有機水稻農田生態環境保護之體驗及認知。
六、攝影日期:
七、收件日期:
八、收件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北昌5街14巷1號(花蓮農田水利會)
九、收件方式:
(一)親自交件:週一至週五08:00~17:00。
(二)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右下角處註明「攝
影比賽作品」。
十、作品規格:5×7吋之彩色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烤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為限。
十一、參賽程序: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浮貼於相片背面,並請於收件期限內送(寄)至收件地址,違者不予評審。
十二、評選辦法
1.由花蓮農田水利會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長官及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審,依據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2.評分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品質25%。
十三、得獎公告:評審結果於96年9月15日前公布於花蓮農田水利會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十四、發 表:得獎作品於97年9月20日起在花蓮農田水利會http://www.hia.gov.tw/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入口網站」http://doie.coa.gov.tw/index.asp展出1個月。
十五、獎 勵: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乙面。
(二)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三)銅牌獎2名: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四)佳作獎18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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